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达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是国务院《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应在2014年底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但至今未通过整体验收。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肖启文 |
联系电话 | 0818-2657516 |
整改目标 | 完成达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整体验收。 |
整改措施 | 1、督促业主完成工程决算审计。 2、2020年9月底前完成用地、施工许可等手续。 3、2020年11月底前汇总项目整体验收资料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0年8月27日,市审计局出具了《关于达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竣工决算审计核实情况的报告》(达市审函〔2020〕59号);2020年12月23日,市财政局出具了《关于达州佳境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达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达市财资环〔2020〕38号)。 2、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2009年第34期《议事纪要》(第34期)“鉴于医废项目落户在达州市垃圾处理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特殊情况……”和“项目的土地产权不能变更,土地证不能过户给佳境公司”的精神,致使该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3、2020年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改委转报了达州佳境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申请达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的请示。2021年2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出具了达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文件(川环函〔2021〕1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