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9月《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情况公告如下:
9月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2家,其中:新办1家,重新申领1家,变更9家,延续1家;12家均为使用III类射线装置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达州市2021年9月《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情况统计表达州市2021年9月《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情况统计表.doc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