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8-30 17:22:34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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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30-202193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18-2669052

        址:达州市南滨路二段30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

宣汉县境内

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意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升压站工程。(1)升压站部分。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室内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室内GIS布置,110kV输电线路采用电缆出线。主变的规模为1 c 31.5MVA 110kv出线:1回; 10kv出线:14回;(2)线路部分,配套建设约28m电缆线路,从GIS配电装置端口出线至垃圾发电项目围墙外电缆终端塔,拟采用单回敷设;采用YJLW03   64/110 1 c 240mm2型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额定电流333A;电缆利用待建电缆沟走线(垃圾发电项目统一建设),尺寸为W1.2m c H1.1m,埋深2m

2、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乡110kV线路工程.起于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外电缆终端塔,止于东乡110kV变电站进出线构架。线路路径长约14.7km。全线均为架空走线,导线三角排列,新建杆塔41基,塔基占地面积约3280m2。全线导线采用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额定电流333A。本项目输电线路对地最低高度均能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中的相应要求(跨越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m,跨越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m)。

3、东乡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东乡11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至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升压站。本次间隔扩建主要为对间隔基础和相应的电气设备进行建设,扩建场地和出线间隔均为前期已预留,无需新征占地,也不改变原来的总平面及竖向布置。

一、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其影响集中在施工区的小范围内,在短期内主要影响因子是TSPCXHYCONOX等,因此,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尤其是干燥天气条件下对开挖面及时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同时,通过采用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控制车速、限制超载,优先选用电动工具等措施,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利用当地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因此,施工人员污水不会对工程区的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等措(四)固体废弃物影响

①: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置②:线路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既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③:对间隔开挖回填后剩余5m3弃土全部用于附件绿化覆土。

二、营运期

(一)噪声:

1、站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处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的要求,经预测,本项目升压站建成后不会改变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现状。

2、输电线路:根据类比,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4dBA),夜间噪声值为4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评价标准要求。

(二)电磁环境:

升压站站界其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1.82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3.543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要求,且随着离开站界围墙距离的增加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逐渐降低。

(三)水环境影响

①:升压站不单独设置工作人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废水。②:设置一个事故油池(18m3),事故油由变压器专业维修公司及配置的相应设施收集、处置,不外排。

(四)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建升压站、扩建间隔和线路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不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五)固体废物

①升压站不单独设置工作人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②:升压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

(六)生态环境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较小,不涉及特殊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利用当地生态系统中原有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改变环境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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