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申报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评审范围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一)环境工程。从事大气、土壤、水、噪声振动污染防治;固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无害化原料、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科技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
(二)环境监测。从事大气、水、土壤、噪声、温室气体、辐射污染源及污染物监测;生物、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机动车污染物监测;环境监测方法及标准研究;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程序设计、计算机管理;环境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环境监测仪器开发、设备测试、维护及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环境科研。从事环境影响研究;环境规划的研究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及建设等的技术研究;有害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的研究;环境质量及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立法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等相关工作。
(四)环境管理。从事环境监理、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动车环境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环境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环境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环境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环境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开展项目、课题研究,并参与撰写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
②参与编写的国家、地方、部门的环境规划、计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环境立法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后效果良好。
③参与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控、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系统等规划、设计、研究等工作。
④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⑤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6)需提供任现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至少1篇(如学术论文、著作等)。论文或著作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五)几种特殊情形的申报条件
1、已取得工程系列中非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环境工程职称,但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2、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3、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4、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在环境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环境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 500 万元以上。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完善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等相关手续。
(一)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需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推荐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二)在市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需单位推荐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三)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四)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推荐材料,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的申报材料,由各派出局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
五、答辩要求
申报环境工程中级职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学历的;
2、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
3、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的;
4、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的;
5、中评委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确定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
六、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送材料时,参加中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初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需答辩人员交纳答辩费60元(答辩签到时收取)。
七、公示审批
达州生态环境局对评审的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拟通过人员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相关程序报批。审批通知统一印发到报送单位。
八、申报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达州市达川区仙鹤路达州市生态环境局12楼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吴建川15082871222。
九、证书办理
职称证书由职称评审单位统一办理,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提交1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于办理初、中级职称证书。
附件: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需报送电子文档);
2、2021年申报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需报送电子文档);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印双面);
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7、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8、申报论文同行专家评议表;
9、申报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