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2-19 08:38:49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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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督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空气污染,根据223日全省烟花爆竹管控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并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将2021年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察时间

224日(上午900至晚1200

225日(上午900至晚1200

226日(上午900至次日100

二、督察范围

西外片区(西城街道、朝阳街道、凤西街道、莲花湖管委会、东岳镇、双龙镇、复兴镇)

北外片区(东城街道办、凤北街道办、北外镇、罗江镇、魏兴工业园)

南外片区(翠屏街道、明月江街道、三里坪街道、杨柳街道)

高新区片区(斌郎街道、幺塘乡、化工园区)

三、督察内容

(一)督察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履职情况;

(二)督察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政府、街道、社区、小区管控人员到岗到位和宣传动员情况;

(三)督察禁放区域内是否存在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巡查现场烟花爆竹管控的效果情况。

四、相关要求

请各组督察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具体安排见附件1),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并于每日15002200前将巡查情况含图片(见附件2)反馈大气科杨海峰(1500)、李道远(2200)处。大气科汇总情况后呈报市政府领导,并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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