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29日-6月30日我局对7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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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35000
2021年6月29日-6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宣汉县忠心水库送客洞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 2021-6-29 | |
2 | 万源市龙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2021-6-29 | |
3 | 万源市茶园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2021-6-29 | |
4 | 达州市达川区坝后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2021-6-29 | |
5 | 达州市达川区中坝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2021-6-29 | |
6 | 达州市通川区青宁水电站建设项目 | 2021-6-30 | |
7 | 达州市通川区撮箕口水电站建设项目 | 202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