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8-2389915
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万源市龙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万源市花楼乡 | 万源市花楼乡龙云电站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万源市花楼乡龙云电站位于万源市后河中游支流赵塘河上,1979年建成发电,装机400kw;2006年原万源市水利局同意该电站技改扩容至1400kw。2016年万源市水务局批准(万水务〔2016〕57号)项目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完成后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0 kW。2019年电站变更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计,取得万源市水务局的批准(万水务〔2019〕111号),变更方案取消坝址至马家河渡槽处的引水渠道,改为隧洞引水,总装机容量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取消上厂房装机、下厂房装机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厂房(装机2000kw),新建渠道引水工程,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厂房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爆破施工大气污染物采用压入与吸出相结合的“混合式”通风和洒水降尘;混凝土施工废水均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当地农田灌溉;施工机械、车辆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和爆破技术,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弃方定期由相关的单位运送至万源市指定的渣场进行处置;临时占地结束后,对其进行植被恢复,减小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水: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当地农田灌溉;下泄生态流量,维持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最小稀释净化需水量。 2. 噪声:水轮发电机组为半地埋式,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 固废:生活垃圾、引水渠栅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46号汽轮机油(透平油)、废变压器油及其废桶按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 地下水、土壤: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可能污染地下水、土壤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5. 生态环境:水生:全年保持0.24m3/s的生态下泄流量,加强环境保护和渔政管理,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在鱼类繁殖期实行生态调度,采取措施保护鱼类重要生境。陆生:定期巡检,及时养护绿化复绿地块,加强绿化植物的管理,保证成活,设置野生动植物宣传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 项目进行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万源市水务局 万源市财政局《关于万源市龙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万水务〔2016〕57号); 万源市水务局 万源市财政局《关于万源市龙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万水务〔2019〕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