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达州市李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2021-04-28 18:45:34 来源: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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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李渡工业园区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达州市李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了《报告》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达州市李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达州市渠县李渡镇玉河村6组冯家沟右岸边,(地理位置东经 10656′18.47″,北纬:3044′1.88″, 地理高程:251.49m),排污口编号5117002021001,为新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本工程处理规模为5.5m3/d,主要收集处理李渡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本工程建成并运行后,将减少上述区域内的入河污染物量。你单位编制完成的《报告》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的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信。

二、同意你单位将处理后达标尾水通过长约2800mHDPE双壁波纹管(DN1000)排放管道由出水敷设至冯家沟,重力流由北向南排放至冯家沟,经约100M后汇入渠江,排放量不超过5.5m3/d;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基本同意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即排污口所在河段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CODcr5673t/aNH3-N445t/a,本项目CODcrNH3-N排污量分别为1003.75t/a100.375 t/a,排放量均小于所在河段纳污能力,符合水功能区控制要求。

三、强化监控能力建设,应在经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处合理位置设置水质监测池,竖立标志牌并按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以便有关部门采用和监督。

四、入河排污口与河岸连接处应设置护坡或挡墙,固定排放设施,设置标识,划定管理范围。

五、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六、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先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七、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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