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用水安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论证基本要求》、《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月17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渠县李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金果主持,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渠县水利局及李渡园区办代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参加,邀请了省环境政策与规划院、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和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三位专家进行评审。
会议对渠县李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了论证,听取业主单位代表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情况汇报,对污水处理工艺、污染成因分析、水体功能纳污情况等进行了逐一讨论和认真审查,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陈金果指出,一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是机构改革后我局新的职能职责,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和效果;二是设置论证要充分考虑对受纳水域的水功能区、水质考核断面、水生态等影响,为设置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
会议要求:一是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要严格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论证报告;二是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查,加强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