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三级联网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工作的通知》(达市环办发〔2020〕169号)要求,我局联合宣汉县生态环境局对宣汉兴科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研究,该公司基本符合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日。公示期间,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该公司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检测内容 | 备注 |
宣汉兴科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宣汉县南坝镇龙门村六组 | 唐颖 | 共计2条检测线,环检1号线为轻型汽柴油车混合检测线,适用方法为加载减速法、自由加速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双速法。环检2号线为轻型汽柴油车混合检测线,适用方法为加载减速法、自由加速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双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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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间投诉电话:0818-239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