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窗口人员积极参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
2021-03-22 09:15:21 来源: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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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市委发[2021]1号文件精神,助推市级重大项目和中心城区民生实事项目早落地早动工,2021318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发改、自规、生态环境、住建、水务、消防、人防等部门首席代表开展了政务服务“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联合踏勘了马踏洞消防站、莲花湖巴山小学等项目现场,并与达州IFC金融中心的项目业主进行座谈交流,实地解决项目业主在项目审批梗阻问题,并现场提供业务指导、审批咨询、代办代跑等服务。

在与达州IFC金融中心的项目业主进行座谈交流时,市生态环境局驻窗口首席代表表示,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人员将当好项目业主的服务员,当好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员”,当好城市环境的“管理员”,为业主协调解决好项目落地和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并精准解答了业主关心的房地产类项目是否涉及环评手续办理以及后期施工中需要注意的环境管理问题。一是房地产类项目环评手续已豁免办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1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房地产类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已实施了环评手续的豁免办理。二是可多途径进行环保政策咨询。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环保政策法规和政策,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一是从20211月起,开通了一个咨询电话(0818-2523190),业主可在工作日咨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政策;二是每周三作为固定接待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将对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进行政策技术咨询和帮扶;三是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最后1周的某个工作日,针对小微企业反馈的需协调解决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综合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它环境管理事项,开展帮扶指导服务。业主有咨询需求的,可随时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三是绝不弱化业主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房地产类项目虽然不需要办理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并不代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工地是我市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业主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好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尽职尽责。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维护好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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