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第34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6-05 10:19:29

市城管执法局:

现将邓玉龙委员在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346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职责,现对我局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工作进行反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

一是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对建成投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实行季度监测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倒逼运维单位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发挥环保效益。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目前已将全市1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纳入四川省移动监察执法系统进行双随机管理,同时开展了重点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铜钵河、任市河、魏家河等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22年以来,立案查处2件,处罚款29万元。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近几年,我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为依托,加快推进乡村环境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78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中有117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65.6%,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市及早谋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县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民生优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民生实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周密部署,明确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提前谋划,尽早部署。为加快推进工作进度,我局提前谋划、提前摸排,深入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联合发改、财政部门下达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要求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提高审批实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选择科学合理的技术模式。

三是加强配合,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部门,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电力和乡镇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协商配合机制,坚持合作治理、锦上添花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积极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等方式,加快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面排查问题,加强监督管理。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不规范,管网错接漏接等问题,切实把问题点位排查梳理清楚。运用在线监测、定期抽检等手段,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状况监测频次,对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移交,并督促整改。并将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范围,及时依法查处污水处理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强化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积极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规划、项目、资金,农业农村部门的厕所革命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相互衔接,采取向上争取、同级统筹、第三方参与、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三)健全运维管理,实现长效治理。各县(市、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出台县域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和管护要求,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解决运维缺乏有效保障的问题。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427

(联系人:水环境管理与生态保护科  陈擎阳  26595921951185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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