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关于12369环保举报热线(510000140400389)的调查情况报告
省总队:
2014年5月22日,收到总队转来《疑似砖厂晚上散发废气 影响居民健康》(编号510000140400389)的投诉件,反映达州市宣汉县双河镇老街晚上散发出较浓废气,疑似附件砖瓦厂所排,影响了附件居民的身体健康,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员于2014年5月22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举报人反应的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相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桥砖瓦厂是一家个体砖厂,位于宣汉县双河镇南桥社区,法定代表人:刘光明,建于1997年5月,年生产红砖20万匹,采用机械制砖,煤矸石燃烧,无污染治理设施,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调查情况
经查,执法人员对双桥砖厂及周边进行走访调查 ,并未发现该砖厂出现异常,据当地群众反映,投诉当天场镇垃圾池发生燃烧并产生较浓烟雾,现场调查时,发现场镇边有一垃圾池确有焚烧的痕迹。
三、采取措施
(一)责成宣汉县环保局责令双桥砖厂限期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二)执法人员与双河镇南桥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换意见,要求镇政府、社区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场垃圾,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四、回复情况
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明目前已无异味,对处理情况比较满意。
执法人员:
陈学金 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执法证 511338
粟 静 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执法证 512476
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2014年5月30日

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