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3-05 18:35:01
  市委编办:

现将刘羽平等代表在市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机构改革,落实环保职责的建议》(第025号)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机构改革方面的协办意见

达州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已正式启动,成立了专门的改革办,抽调了4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目前,省上的正式实施方案尚未出台,同时各县(市、区)已将《四川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反馈给我局,并上报了省环保厅。下一步,待省上正式方案出台后,我局将迅速起草全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且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关于落实环保职责方面的协办意见

2017年7月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本地《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对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等机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将环境保护领域的职能职责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单位,明确了责任主体。建议各县(市、区)尽快将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纳入“三定”方案,解决部分环保工作在基层无对应职能部门的现实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幸福美丽达州,我局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环保格局;二是强化责任,健全环保责任体系;三是逗硬考核,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办公室,胡静,2389926,15378286117)


主办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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