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境统计公报(2015年)

发布日期: 2017-03-02 21:36:47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年。达州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十二五”期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7.72%、氨氮排放量下降3.21%,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0.87%、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24.2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较好完成。

  一、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4027.4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72.29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14.77%;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1942.18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85.1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12.96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0.10%。

  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2219.90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31.57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39%;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006.93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3.52%;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3598.06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0.8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3.34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0.23%。

  全市废水中氨氮排放量8739.11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51.87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1.74%;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5584.76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63.91%;农业氨氮排放量为2981.40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4.1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量21.08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0.23%。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49773.67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5767.48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1.95%;城镇生活排放量为4006.21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05%。

  全市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142.44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7713.30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9.04%;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82.68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70%;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346.46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8.26%。

  全市烟(粉)尘排放量为49551.62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46321.37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93.48%;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为2076.60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4.19%;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为1153.65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2.33%。

  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

  201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62.4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767.31万吨,综合利用率98.7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6.54万吨,处置率0.86%。2015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93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0.58万吨,综合利用率61.70%;危险废物处置量0.35万吨,处置率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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