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3-27 23:20:0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环保局职能简介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提出总量控制的控制计划,督查、督办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订达州市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全市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察、排污费征收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对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贯彻执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完成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负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性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核监督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地整改突出问题、服务绿色发展。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发现反馈的问题,坚决落实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主体,以动真碰硬精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大跟踪督办,采取专函督办、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组建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现场督促检查,倒逼环境问题快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接受群众监督。坚定不移地倒逼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扎实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丰收;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建设和执法,强化“测管”协同,常态化开展“夜鹰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严防环境污染欠“新账”。

  (2)坚定不移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抓好建筑工地、道路和突出扬尘现场的降尘;加大对渣土运输行为的检查和管理,切实降低扬尘污染;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及关停工作,强化机动车尾气、成品油及餐厨油烟检测,切实做到源头管控。二是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控。严格按照《达州市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坚守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阵地,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防控行动,确保达州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稳定。

  (3)坚定不移地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二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加强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及水质良好流域生态保护,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三是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积极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四是组织各县(市、区)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争取将《达州市宣汉县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7—2020)》纳入国家项目库。五是继续加强推进生态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要求,推进花萼山自然保护区、百里峡自然保护区、蜂桶山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

  (4)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继续加强土壤监测网络建设管理。按照国家和省上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农用地污染详查,积极配合省环保厅开展农用地土壤采样监测。配合省上开展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点位采样监测和省控点位确定工作,根据需要设立市控监测点位,推进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固(危)废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固废、危废监督管理合力;开展规范化管理,督促涉危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按照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规范运行转移联单。三是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建达州市环保局领导机构,落实办公场地、人员、经费,制定我市普查工作方案,认真筛选普查清单,积极开展入户调查,针对重点行业、区域流域开展普查监测,汇总审查普查数据,编写普查技术报告。

  (5)坚定不移地优化环境影响评价。一是加强项目环评审查。严格环评审批,切实把住项目环评准入关。二是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推进“三管齐下”。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三同时”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四是加强规划环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着力开展规划环评、战略环评工作。五是深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六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许可办结率100%,无超期办件和群众投诉等违规行为。

  (6)坚定不移地扩大环保宣传。一是抓好专题宣传。开展好“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日和“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二是抓好新闻宣传。邀请达州广播电视台开设环境保护宣传专栏,在局门户网站设立环境保护专题网页,开展网上留言、网评、网络调查等互动活动。三是抓好社会宣传。在城区显要位置设置环保户外公益广告,出租车LED、大型超市、商场、酒店等设置环保宣传广告和宣传品。四是加大法治培训。邀请省环保厅专业人士和专家讲课,分期分批举办环保知识培训班。五是加大学校宣传。开展“建设美丽达州,从我做起”环境警示教育活动,在各县(市、区)各选择1个学校发放绿色倡议书,组织环保宣教人员进行专题讲座、现场播放环境警示教育记录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达州市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环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300.0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7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环保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环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5300.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94.91万元,占86.7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10万元,占13.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环保局2018年支出预算530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1万元,占6.49%;项目支出4955.8万元,占93.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0.0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377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环保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1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4.91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481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5.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2.5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节能环保支出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623.30万元,占88.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0万元,占5.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0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22.40万元,占3.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市环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 37.3万元,主要用于: 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保宣传(款)环境保护宣传(项):2018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环保宣传的基本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辐射(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核与辐射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大气(项)2018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保大气监察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水体(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保水体方面监察等。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的支出等。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对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管支出等。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的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7.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 22.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环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3万元 ,比2017年增加0.7万元,增长1.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环保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1.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8市环保局预算公开附表

主办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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