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函》(川环固转函〔2019〕451号),省生态环境厅同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产生的9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转移至贵州火麒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利用)。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告转移信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请你局督促本辖区产废单位会同运输单位,制定避开水源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域的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路线,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工作的通知》(达市环发〔2017〕88号)要求,于危险废物转移前3个工作日将转移相关信息报送我局,以便我局通知途径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理部门。
二、规范运行转移联单。请你局督促本辖区内产废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应用的通知》(达市环办发〔2019〕63号)要求,在四川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转移计划,规范填写、运行转移联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扎实开展现场监督。请你局对本辖区企业本次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开展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产废单位和运输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转移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应急预案,杜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非法倾倒、填埋或者转移至其他单位非法处理处置等违法行为。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